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臨川區中洲堤除險加固工程
施工招標文件的更正
編號 :001
各潛在投標人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臨川區中洲堤除險加固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做如下更正 :
1 、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17.2第(2)點預付款需要補充的內容為 :從完成合格工程量達簽約合同價的30%支付工程預付款時起扣 ,至完成合格工程量達簽約合同價的60%支付工程預付款時扣完 ,按40%,60%比例分兩次扣回 。
2 、原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17.3工程進度付款備注中“月進度付款證書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簽字後才有效 ,每次支付款按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已扣除質保金) ,其餘工程款待合同工程(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後28天內 ,付款至經審計部門審定金額的95% 。” 現更正為“月進度付款證書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簽字後才有效 ,每月支付款按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其中應扣除質量保證金10%) 。其餘工程款待合同工程完工後 ,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且結算經審計後按審計結論付至審定金額的90% 。剩餘款項作為質量保證金 ,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
3 、原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17.4質量保證金備注中 “經審計局審定金額的5%作為質量保留金 ,質量保留金待缺陷責任期期滿後一次性支付給承包人” 。 現更正為“質量保證金按工程進度支付款10%扣除 ,保修期期滿後 ,一次性付清” 。
4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
請各投標單位及時查看並重新下載澄清補遺欄中的澄清文件 ,請各投標人及時關注查詢 。如未查詢 ,後果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負責 。
招標人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臨川區中洲堤除險加固工程項目部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