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公溪鎮防洪工程招標文件補遺四
各投標單位 :
經招標人研究決定 ,對施工標招標文件補遺如下:
1 、將本項目施工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3.1招標控製價A=15276300元 ,其中G=1720000元”更改為“3.1招標控製價A=16996300元 ,其中G=1720000元” 。
2 、本項目開標時間延期到2013年12月16日上午9 :00 ;投標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更改為2013年12月13日16 :00時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更改為2013年12月16日9 :00時 。(監理標與施工標的開標時間 、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相同)
3 、將招標文件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 計劃工期 | 計劃工期 :365日曆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13-12-15 計劃竣工日期 :2014-12-14 |
替換為
1.3.2 | 計劃工期 | 計劃工期 :356日曆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13-12-24 計劃竣工日期 :2014-12-14 |
各網站本項目招標公告此處內容相應調整 ,以此補遺為準 。
4 、招標文件中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增加了內容 ,請注意查看 。
5 、本項目施工標工程量清單全部更新 ,請各投標人下載澄清文件並重新編製投標文件參與投標(已上傳投標文件的請先撤回)。
樂安縣公溪鎮防洪工程項目部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