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梅江防洪工程(一期)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的補遺二
編號 :002
各潛在投標人 :
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 ,招標人發布補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 ,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應及時查看 。該補遺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凡是招標文件與本補遺不一致的以本補遺為準 。投標人出席開標會簽到視為確認收到本補遺 。具體內容如下:
1 、原招標公告中第3條申請人投標人資格要求和評標辦法的(7)“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信用登記手續” ,現更改為 :“水利資質監理單位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信用登記手續 ,外埠來贛市政資質監理單位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 。
2 、原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第七條評分標準中(一)投標人業績和資信中第2.近3年財務狀況 。說明如下 :近3年指2013年 、2014年和2015年 。
3 、本項目按費率進行報價 。原招標文件監理工作量清單2.1報價組成表2.1 監理服務酬金投標報價匯總表 中要按報價費率 折算成投標報價填寫表2.1 。
4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內容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
5 、請各潛在投標人重新下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 ,並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製作投標文件 ,未按要求製作的投標單位後果自行負責 。
寧都縣梅江防洪堤工程建設項目部
2017年3月20日